而桂十大钱,则颇有遗存,其收藏价值虽然高于小平背桂、桂一和桂二,然较为明显的低于桂三和桂五。
明史·食货志》载曰:“(戊申、太祖)即位,颁洪武通宝钱,其制五等:当十、当五、当三、当二、当一。当十钱重一两,余递降至一钱止。”真书
在明代以白银作为法定的流通货币,在流用交易中,通常大额用银,小额使钱,白银与铜钱组成了明代的货币主体。洪武通宝铜钱总量遗存较多,但在各式类别中存量不一,故其遗存有普有珍。
明朝洪武十年,恢复宝源局与各省钱局铸小钱至洪武二十年后又停铸。其它四等钱,依照小平钱之重递增。洪武二十六年七月只准京师宝源局铸钱,其它各省再次停铸。
洪武通宝,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年间铸币。 洪武钱继大中钱式,行五等。一般而论,集藏洪武钱易,觅珍稀版别难。
洪武年铸钱仅铸通宝钱而不铸元宝钱,乃因为朱元璋为避讳自己名字中的元字和元朝之元字。至后来各年号钱,皆延续太祖之规,而至明代所铸之钱皆无元宝钱文。此也算中国方孔钱铸造史上之特例。